“还我河山”匾额位于浙江杭州岳王庙,南宋抗金名将、民族英雄岳飞手迹。
岳王庙即岳飞墓,又称岳坟,位于浙江杭州西湖畔,栖霞岭南麓,是南宋抗金名将鄂王岳飞的墓地。
岳王庙始建于南宋嘉定十四年(1221年),历经数百年仍保存较为完好,是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
“还我河山”,不是岳飞一气呵成挥毫而就,但字字都是他的手迹。
1931年“九一八” 事变爆发后,东北三省相继沦陷,日寇铁蹄践踏我中华半壁河山,为呼吁民众抗日,中华民族发出了救亡图存的吼声。
以诗文和文字学研究著称的周承忠,受童世亨嘱托,想到从民族英雄岳飞身上寻找激励,汲取爱国精神力量。于是,周承忠把岳飞手书唐代李华《吊古战场文》碑拓中“河水萦带”的“河”字,“山川震眩”的“山”字,“秦漢而還”的“還”字,“奇兵有异于仁義”的“義”下半截“我”字,配上岳飞落款图章,编成“还我河山”四字。
童世亨拿到手后立刻将此刊出,后经各大报刊转载而传遍全国,迅速成为当时民族救亡运动的印记。
岳飞,字鹏举,宋朝相州汤阴(今河南汤阴)人,祖籍东昌(今山东聊城),南宋时期抗金名将、军事家、战略家、民族英雄、书法家、诗人,位列南宋“中兴四将”之首,其代表词作《满江红·怒发冲冠》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。
岳飞书法师承苏体,传世的书迹有《书谢朓诗》《前后出师表》《吊古战场文》《凤墅帖》所收三通短札等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