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开封刘青霞故居的“巾帼英雄”匾额,是孙中山先生为辛亥革命女志士刘青霞题写。
 
刘青霞故居,位于河南开封刘家胡同,是“辛亥女杰”刘青霞曾经居住的地方,现在是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 
刘家宅院始建于清光绪六年(1880年),后由于家族纠纷,刘青霞毅然将其财产归公。冯玉祥在河南执政时,处理此案,将诉讼所及的有关财产没收归公或变卖,这笔财产大部分用于教育事业。
 
刘青霞,原名马青霞,河南安阳县蒋村人。清光绪年间两广巡抚马丕瑶之女,后嫁于开封尉氏县刘耀德为妻,随夫姓,改为刘青霞。
 
刘青霞是近代历史上杰出的女性教育家、社会活动家、辛亥革命女志士,与秋瑾齐名,当时有“南秋瑾,北青霞”之说,响誉全国,人称“辛亥女杰”。
 
刘青霞是清光绪皇帝诰封的“一品命妇”。她倾其所有,支持推翻皇权的辛亥革命,成为封建王朝的“逆子贰臣”;她倡导女性思想解放,提笔写下“不自由,毋宁死”;孙中山为她题字“天下为公”,称赞她是“巾帼英雄”。入同盟会、捐巨款、办杂志、办书社、办新学、办女学、办慈善、办贫民工厂、办女子工厂、办民族工业,直至把全部家产捐助国家。她以救国、救民为己任;她用一生完成“兼济天下”的理想。
 匾额欣赏:河南开封刘青霞故居“巾帼英雄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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