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三启南云”的意思是指韩愈一生来过三次广东。

韩愈自幼失去了父母,幸有他的长兄韩会、长嫂郑氏、乳母李正真等抚养。
韩愈第一次来广东是大历十二年(777),兄长韩会因当朝宰相元载案连坐,先被贬任潮州司马,后来才“量移”(调任)韶州刺史(没多久便殉职于任上),时年10岁的韩愈便随其兄长先来到潮州,又到了韶州,在潮州时他结识了乡贤赵德。韩愈自称“十三而能文”,则明显得益于他10岁至12岁在潮州、韶州读书生活经历打下的功底。
韩愈第二次来广东是在36岁时在监察御史的任上,因指斥朝政,上书论天旱人饥,请求减免徭役赋税而被贬为阳山(今广东清远)县令。
韩愈第三次来广东就是51岁时在刑部侍郎的任上,因为谏迎佛骨被贬来潮州。唐元和十三年(818)潮州刺史李璿(806-818年在任)因“放纵私盐,耗散公利”年终课税考核不合格被免职,刚好在这个时候给韩愈谪潮腾出了一个重要职位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