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 八大山人 草书阿侬七言诗
八大书法艺术成就,体现在其六十八岁所作《书法山水册》之八的题识上:“画法董北苑已,更临北海书一段于后,以示书法兼之画法。”“书法兼之画法”就是八大晚年书法的要义:我自用我法。 毫不奇怪,八大会在临李北海《麓山寺碑》后题上“书法兼之画法”书论。
书法艺术本源于造化,用蔡邕的话说:“纵横有象者,方得谓之书。”书法表现的“象”与绘画师法造化并无本质的区别,对此,张怀瓘有进一步的发挥:“探于万象,取其玄精,至于形似,最为近也。字势生动,宛若天然,实得造化之姿,神变无极。”唐宋有许多关于书法艺术的浪漫典故,诸如张旭“喜怒窘穷,忧悲愉佚,怨恨思慕,酣醉无聊,不平有动于心,必于草书焉发之。观于物,见山水岩谷,鸟兽虫鱼,草木之花实,日月列星,风雨水火,雷霆霹雳,歌舞战斗,天地万物之变,可喜可愕,一表于书,故旭之书,变动犹鬼神,不可端倪”。不仅张旭草书得益于天地万物之变,其他大书法家亦然。
显然,八大不仅通书画用笔同法,更精书法“随性分而挹之”---意气而成之理,将绘画意象造型之法融入书法抽象表现之中,以“囊括万殊,裁成一相,可寄以骋纵横之志,或托以散郁结之怀”,使书法成为从心所欲、触变成态、独照灵襟、汩情媚道、超越尘表的自我表现艺术。
款识:八大山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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